/ EN CN 

招生就业

四川大学201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校考)考点、考试通知

本文由  于 2010-09-09  发布在 本科招生 栏目中  浏览次数 

一、 2010 我校 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 面向省份考点、报考时间及招考专业:

 

(一)美术学 (美术史论 )、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油画、国画、动画: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专业

咨询电话

湖北

湖北教育考试院

1  1516

1  17

美术学

(美术史论)

 

环境艺术设计

 

平面艺术设计

 

油画

 

国画

 

动画

027-68880262

甘肃

兰州艺术学校

1 16 17

1 18

0931-8651485

辽宁

沈阳大学

1 25 26

1 27

024-62268563

江苏

南通市招办

1 27 28

1 29

0513-83549322

吉林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1 29 30

1 31

0431-853824398304

广东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2 1 2

2 3

020-34283877

河南

河南郑州 106中学

2 1 2

2 3

0371-68354129

湖南

湖南师大美术学院

2 2 3

2 4

0731-88838500

广西

南宁市五中

2 3 4

2 5

0771-2410160

北京

北京城市学院

2 6 7

2 8

010-62321818

山西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

2 26 27

3 1

0351-2279588

山东

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济南市历山路10号)

2 27 28

3 1

0531-85111568

注意:上述省份美术类的考生必须在所在省份设置的我校考点现场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省报考,各考点也不接受其它省份美术类考生报考。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在现场报名后,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二)、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学(声乐)类: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面向省份

考试

专业

咨询电话

兰州艺术学校(兰州市嘉峪关北路 5 号)

1 2728

1 2930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陕西

编导

舞蹈

表演

声乐

0931-8651485

湖南师大新闻与传播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2 2 3

2 3 4

湖南、广西、湖北、广东、江西、海南

0731-88872389

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2 6 7

2 8 9

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天津、山西

010-62321818

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济南市历山路 10号)

2 2728

3 1 2

山东、江苏、河南、安徽

0531-85111568

注意:凡参加我校编导、舞蹈、表演、声乐专业校考的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陕西的考生请务必到兰州艺术学校考点;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天津、山西的考生请务必到北京城市学院考点;湖南、广西、湖北、广东、江西、海南的考生请务必到湖南师大新闻与传播学院考点;山东、江苏、河南、安徽的考生请务必到山东济南市招办考点,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编导、舞蹈、表演、声乐专业考试 ,不得再跨点报考。编导、声乐专业的笔试科目(编导的影视片分析,命题编写故事;声乐的视唱练耳、乐理考试时间)原则上将安排在各考点报名结束后的当天晚上 7 00开始考。各科目具体面试考试时间,在现场报名后,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

 

 

二、参加我校各专业校考的考试科目、内容、分值及要求:

专业及方向名称

考试科目、要求、时间、分值

美术学

(美术史论)

1.赏析作文(笔试,考试时间: 90分钟);

2.中外美术史论常识(笔试,考试时间: 90分钟);

3.素描 人物头像写生或默写 ,考试时间: 3小时);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分。

环境艺术设计

1. 素描(人物头像写生或默写 ,考试时间: 3小时);

2. 色彩(静物写生或默写 ,考试时间: 3小时 )

3. 速写(人物静态动作写生或人物、场景默写  考试时间: 30 分钟);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分。

平面艺术设计

油画

国画

动画

广播电视编导

1. 影视片分析(笔试、 90分钟);

2. 命题编写故事(笔试、 90分钟);

3.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分。

舞蹈学

1. 基本条件测试(自我介绍、外形条件、基本节奏);

2. 基本功测试(柔韧性、旋转能力、弹跳能力、技巧展示)

3. 艺术素质( A、模仿   B、即兴表演);

4. 艺术表现力(舞蹈组合片段、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分,专业成绩总分为 400分。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1. 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 2.声乐:自备歌曲一首(通俗、民歌、美声不限); 3.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 4.表演(命题表演);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400分。

音乐学(声乐)

l. 声乐 (100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 1--2首。民族唱法:演唱曲目包括中国歌曲、歌剧选曲、民歌、戏曲均可;美声唱法:演唱曲目包括中外歌剧、创作歌曲、艺术歌曲均可;

2. 视唱练耳( 100分);

3. 乐理(笔试、 100 )

注: 2 3项为考生必须参加考试的参考分值,有单科要求,在发放合格名单时确定,以声乐单科演唱成绩 100分为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上一条:四川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省外校考)考生报考指南 下一条:四川大学201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内联考)考试报考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