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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本文由  于 2014-09-24  发布在 研究生招生 栏目中  浏览次数 

2015年,四川大学艺术学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合计105名,其中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52名。接收推免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接收专业、人数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四川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 9月28左右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

2. 在“推免服务系统”获悉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校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学校相关招生单位尽快进行复试。

3. 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四川成都市双流县川大路二段四川大学(东南门文科楼群)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033,邮编:610211,电话:(02885998393,邮箱:1913815753@qq.com

申请材料寄(送)时限(以邮戳为准)20141015日。

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

4. 10月初起,复试合格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点击待录取通知并领取推免生接收函。我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四、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http://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1951)。

优秀推免生原则上都享有奖学金。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8-85998393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5461353Emailscuyz@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u.edu.cn/

六、举报受理渠道

1.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028—85991673

2.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028-85406035emailscuyz@scu.edu.cn

七、其他事项

1.来自高水平院校,已经参加四川大学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且面试合格者,取得保研资格即可被我校接收。

2.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3. 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办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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