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7日下午,国际课程周全球大师公开课、“聚焦核心竞争力提升”系列讲座《寻美之路,育人之道:“美育”的历程、涵义及方法》在艺术学院海纳研讨室1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特邀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海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祁志祥教授担任主讲。讲座由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焦阳主持,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的本、硕、博士学生及教师参加了此次讲座。


祁教授以“美育为何物”这一看似简单却颇具深意的问题为切入点,强调美育与艺术教育必然存在差异,否则无需在艺术教育之外另行提出美育这一概念。美是具有价值的快感对象,这一界定包含三个核心要素:其一,美能够带来愉悦体验;其二,这种愉悦具有价值属性,区别于那些虽能带来短暂快感却对生命造成损害的事物;其三,美具有对象性特征,存在于主客体关系之中,而非纯粹的客观实体。
基于对“美”的界定,祁教授进一步阐发了美育的内涵。他指出,美育的本质由美决定。美是能带来愉悦的事物,因此真正的美育应是快乐教育与趣味教育;美具有价值属性,故美育也是价值教育,引导人们在价值规范内追求愉悦;美具有形象可感性,因此美育亦是形象教育;而艺术作为美最集中、最典型的载体,美育的实施同样离不开艺术教育。“美育”一词虽在中国古代已有实践基础,却未形成明确概念,其正式提出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产物。1901年,蔡元培在《哲学总论》中首次引入“美育”概念;1912年担任教育总长后,他主张“五育”并举,将美育纳入国家教育方针。1903年,王国维提出教育宗旨应是培养完全的人物,主张体育与心育(包含知、情、意三个维度)并重。
通过对“美”的界定、美育内涵的阐发和美育历史的回顾,祁教授对美育作出如下定义:“美育是以形象教育、艺术教育为载体与手段,旨在培养人的健康、高尚、优雅情感,引导人们追求具有价值的愉悦;或者说,是引导人们在价值规范内追求愉悦的教育活动。”
在讲座后的互动环节,应现场教师请求,祁教授还分享了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学术论文写作的心得,并就现场师生关于学术愿景、写作习惯、课题评审等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祁教授表示,写作是他的快乐之道,希望大家能找到自己真正热爱的方向,做自己喜欢的事和力所能及的事。讲座最后,祁教授以关汉卿《一枝花·不伏老》的名言寄语在场师生,并鼓励大家在学术道路上保持坚韧、乐观与定力。

讲座人简介:
祁志祥,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海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市美学学会会长,中视文旅美学研究院院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乐感美学”创始人、“重写中国思想史”发起人。
主持并独立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教育部规划教材项目1项。出版个人专著近40部,主编著作20多部,发表论文500余篇。作品曾获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优秀学术成果奖、上海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高校优秀教材奖。代表作:《乐感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中国美学通史》(人民出版社2008)、《中国现当代美学史》(商务印书馆2018)、《中华传统美学精神》(麦克米伦出版社2024)、《先秦思想史:从神本到人本》(复旦大学出版社2022)、《人的觉醒:周代思想的启蒙景观》(复旦大学出版社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