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详见附件1)和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2)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的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如有问题,可向中共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实名致电或致信反映。
请拟录取的考生注意:
一.调档函的获取: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生(包括推免生)需领取调档函;拟录取的定向生不需领取调档函(档案材料留存原单位),请于4月9日18:00前,将整理好的调档函邮寄信息(见附件3)与身份证扫描件一起(仅用于验证发送邮件者的身份)发至邮箱2457172767qq.com。学院出具调档函后将按照邮寄信息邮寄给考生。
二.政审表的出具: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推免生)需出具政审表(见附件4),考生政审表需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请在5月15日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往届生请将政审表与档案材料同时寄回。
三.体检: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考生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1寸照片贴体检表)。体检表交回时间:4月18日18:00前。体检表交回方式:邮件主题与体检表扫描件命名为“报考方向+姓名”发送至2457172767qq.com。纸本体检表请务必以顺丰快递尽快寄送至四川大学江安校区艺术学院发展规划办。
温馨提示:
1.本校应届毕业生(档案已在四川大学)无需领取调档函,无需填写政审表。
2.学院已录取的夏令营校外应届推免生,都需填写政审表和领取调档函。
3.政审表和本人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四川大学江安校区艺术学院研究生X1-5办公室;李老师;邮编:610207;电话:028-85998752。如采用邮寄方式,政审表请一律使用顺丰快递寄回。
4.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5月15日前寄(送)回,以备审查;应届生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本科生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
5.录取考生的奖助金评定,预计6月初方能最终确定,具体见录取通知书。
举报受理渠道:
中共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28—85991673,028—85991679 电子邮箱:artjiwei@scu.edu.cn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