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4年四川大学美术馆展览执行服务采购
二、项目内容
四川大学美术馆位于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是进行高水平艺术研究的机构,具有专业的艺术作品展示空间及设施,承担艺术研究、作品展示、美育、学术研讨等职能。现对2024年展览和公共活动执行服务进行采购。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2月。
具体服务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被有关招投标管理部门网上公告限制投标的);
2、 具备展览服务资质的营业执照(原件);
3、 曾经服务过四川省级美术馆、博物馆机构的展览执行的供应商,服务全国各大省市级以上美术馆、博物馆机构的展览执行的供应商优先,并有相关案例(合同、照片)作证;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次采购意向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期限:
2024年5月14日15 :00至2024年5月17日15 :00。(北京时间)
五、报名及流程:
有意向的供应单位提交资质证明、过往案例、 意向性报价明细的纸质文本。在进行资格审核后,学院采购工作小组将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正式报价,进行比选确定。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7日15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四川成都双流航空港四川大学江安校区艺术学院大楼物管办公室。
3、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等相关文件。
4、联系电话:85991679、85995050
附件:展览及活动执行服务要求
一、 展览及活动服务要求
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布(撤)展服务 |
布展熟练人工,配合馆方要求(校内)运输、搬运、固定作品、展柜等。 |
46人次 |
墙面粉刷修复服务 |
展览墙面粉刷颜色、修复。展览前后,展厅原有凹陷、开裂墙面修复,铲除原有腻子粉、批灰三遍,找平打磨。环保 ICI 乳胶漆三遍,刷指定颜色乳胶漆。颜色乳胶漆需提供实物色卡、机器调色。根据展览实际情况,分次粉刷修补,共计1400平方米展墙面积。 |
1400平方米 |
值班服务 |
值班人数1人,1天1人次。10:00-18:00。根据学校学院保卫处等政策要求,值班服务人员需配合美术馆安排提供。 |
116人次 |
灯光调试服务 |
按照展览策划的灯光要求,进行展厅灯光调试。美术馆灯光设备成都本地品牌方提供。 |
4次 |
设计服务 |
展览主视觉设计,根据美术馆展览团队要求完成,每次展览至少完成主视觉海报设计1张(包含不同尺寸:宽1920x 高度1080、宽110x高180cm、A1、A3)。 |
5次 |
物料制作安装服务 |
海报,尺寸110x180cm(写真海报) |
60张 |
A1海报(写真海报) |
10张 |
A3海报(写真海报) |
30张 |
前言墙(PVC背胶复哑膜#5mmPVC) |
27平方米 |
展签(250g白卡纸,尺寸5x10cm) |
1200张 |
照片拍摄、视频拍摄服务 |
作品拍摄、展场拍摄:展览全部作品拍摄,100张以内。展场照片拍摄30张。要求原图精修、图片清晰、颜色准确、无滤镜、与作品无色差。 |
6次 |
展览现场视频拍摄,展览开幕式视频拍摄,剪辑成片5-10分钟。根据美术馆展览团队要求拍摄,要求拍摄前确定脚本并经过美术馆审核确认,自带设备和专业人员,视频画质清晰、颜色准确、无滤镜。 |
6次 |
展览文案服务 |
文献收集、整理、撰写:根据展览策划要求,编辑、翻译展览新闻稿2篇、作品介绍5篇文字,每篇500-1000字,要求内容准确、文风扎实、逻辑清晰、语词通畅。具体内容根据实际展览情况定。 |
8次 |
公共教育活动策划、执行 |
策划跨学科沙龙(8次)、公共教育活动讲座(6次),协助美术馆方进行嘉宾邀请,并完成活动。 |
14次 |
策划跨学科工作坊(8次),协助美术馆方进行嘉宾邀请,现场物料准备,完成活动。 |
8次 |
公共教育活动主视觉设计:美术馆三种公共教育类型活动,主视觉海报设计各1套,每套含6-8次活动海报。(尺寸:A1)。 |
3套 |
A1海报制作安装(写真海报) |
22张 |
公共活动文献整理、撰写、发布:根据活动策划要求,编辑活动新闻稿2篇(500-1000字)、整理撰写沙龙文字成稿1篇(3000-10000字)。要求内容准确、文风扎实、逻辑清晰、语词通畅。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活动情况定。 |
22次 |
二、实质性条款
1、 由于美术馆展场属于公共开放服务场所,展览所有项目均需在供应商制作加工、现场只允许组装。馆方不提供制作场地。确需组装的,需在馆方指定地点进行无尘化操作,要求中标人自行配备除尘设备。
2、 进场前须全面做好展厅内地面、展柜以及楼道各处的保护,施工阶段做好地面保护。
3、 供应商在设计制作中使用原创设计、正版字体,防范宣传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确保美术馆对外形象。
4、 设计服务,需供应商根据美术馆展览概念进行设计,设计需经过展览组委会审核。严禁抄袭。由抄袭带来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 展览物料制作,需要根据展览实际情况分次制作,按照要求安装落地。
6、 展览照片、视频拍摄,需要根据展览策划要求的风格,提供脚本,并完成拍摄、剪辑等工作,经由美术馆审核完成。照片和视频著作权仅归属美术馆。
7、 签订合同三天内,供应商需派遣项目负责人,专人负责统筹项目整体执行施工工作。项目实施期间,固定安排1人配合馆方工作需要。
8、 按照指定作品、货物地点运输,对运输过程出现的产品损耗无偿提供更换、对作品的损坏负全责。
9、 在展览执行服务完成后归还美术馆的所有文字和图像资料,严禁用于他处。
10、 承诺未经美术馆书面同意,不得将展览中的文字和图像提供给第三方。
11、 公共教育活动策划、嘉宾邀请、现场布置、活动落地等需要配合美术馆方执行,以美术馆策划为主,经由美术馆审核完成。
12、 供应商只能在美术馆知情、同意下,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13、 供应商需在本地有公司以提供服务,提供一周7天x24小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