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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馆展览活动执行服务采购项目

本文由  于 2024-05-14  发布在 通知公告 栏目中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四川大学美术馆展览执行服务采购


二、项目内容

四川大学美术馆位于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是进行高水平艺术研究的机构,具有专业的艺术作品展示空间及设施,承担艺术研究、作品展示、美育、学术研讨等职能。现对2024年展览和公共活动执行服务进行采购。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52月。

具体服务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被有关招投标管理部门网上公告限制投标的);

2、 具备展览服务资质的营业执照(原件);

3、 曾经服务过四川省级美术馆、博物馆机构的展览执行的供应商,服务全国各大省市级以上美术馆、博物馆机构的展览执行的供应商优先,并有相关案例(合同、照片)作证;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次采购意向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期限:

202451415 00202451715 00(北京时间)


五、报名及流程:

有意向的供应单位提交资质证明、过往案例、 意向性报价明细的纸质文本。在进行资格审核后,学院采购工作小组将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正式报价,进行比选确定。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51715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四川成都双流航空港四川大学江安校区艺术学院大楼物管办公室。

3、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等相关文件。

4、联系电话:8599167985995050


附件:展览及活动执行服务要求

一、 展览及活动服务要求

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布(撤)展服务

布展熟练人工,配合馆方要求(校内)运输、搬运、固定作品、展柜等。

46人次

墙面粉刷修复服务

展览墙面粉刷颜色、修复。展览前后,展厅原有凹陷、开裂墙面修复,铲除原有腻子粉、批灰三遍,找平打磨。环保 ICI 乳胶漆三遍,刷指定颜色乳胶漆。颜色乳胶漆需提供实物色卡、机器调色。根据展览实际情况,分次粉刷修补,共计1400平方米展墙面积。

1400平方米

值班服务

值班人数1人,11人次。1000-1800。根据学校学院保卫处等政策要求,值班服务人员需配合美术馆安排提供。

116人次

灯光调试服务

按照展览策划的灯光要求,进行展厅灯光调试。美术馆灯光设备成都本地品牌方提供。

4

设计服务

展览主视觉设计,根据美术馆展览团队要求完成,每次展览至少完成主视觉海报设计1张(包含不同尺寸:宽1920x 高度1080、宽110x180cmA1A3)。

5

物料制作安装服务

海报,尺寸110x180cm(写真海报)

60

A1海报(写真海报)

10

A3海报(写真海报)

30

前言墙(PVC背胶复哑膜#5mmPVC

27平方米

展签(250g白卡纸,尺寸5x10cm

1200

照片拍摄、视频拍摄服务

作品拍摄、展场拍摄:展览全部作品拍摄,100张以内。展场照片拍摄30张。要求原图精修、图片清晰、颜色准确、无滤镜、与作品无色差。

6

展览现场视频拍摄,展览开幕式视频拍摄,剪辑成片5-10分钟。根据美术馆展览团队要求拍摄,要求拍摄前确定脚本并经过美术馆审核确认,自带设备和专业人员,视频画质清晰、颜色准确、无滤镜。

6

展览文案服务

文献收集、整理、撰写:根据展览策划要求,编辑、翻译展览新闻稿2篇、作品介绍5篇文字,每篇500-1000字,要求内容准确、文风扎实、逻辑清晰、语词通畅。具体内容根据实际展览情况定。

8

公共教育活动策划、执行

策划跨学科沙龙(8次)、公共教育活动讲座(6次),协助美术馆方进行嘉宾邀请,并完成活动。

14

策划跨学科工作坊(8次),协助美术馆方进行嘉宾邀请,现场物料准备,完成活动。

8

公共教育活动主视觉设计:美术馆三种公共教育类型活动,主视觉海报设计各1套,每套含6-8次活动海报。(尺寸:A1)。

3

A1海报制作安装(写真海报)

22

公共活动文献整理、撰写、发布:根据活动策划要求,编辑活动新闻稿2篇(500-1000字)、整理撰写沙龙文字成稿1篇(3000-10000字)。要求内容准确、文风扎实、逻辑清晰、语词通畅。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活动情况定。

22


二、实质性条款

1、 由于美术馆展场属于公共开放服务场所,展览所有项目均需在供应商制作加工、现场只允许组装。馆方不提供制作场地。确需组装的,需在馆方指定地点进行无尘化操作,要求中标人自行配备除尘设备。

2、 进场前须全面做好展厅内地面、展柜以及楼道各处的保护,施工阶段做好地面保护。

3、 供应商在设计制作中使用原创设计、正版字体,防范宣传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确保美术馆对外形象。

4、 设计服务,需供应商根据美术馆展览概念进行设计,设计需经过展览组委会审核。严禁抄袭。由抄袭带来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 展览物料制作,需要根据展览实际情况分次制作,按照要求安装落地。

6、 展览照片、视频拍摄,需要根据展览策划要求的风格,提供脚本,并完成拍摄、剪辑等工作,经由美术馆审核完成。照片和视频著作权仅归属美术馆。

7、 签订合同三天内,供应商需派遣项目负责人,专人负责统筹项目整体执行施工工作。项目实施期间,固定安排1人配合馆方工作需要。

8、 按照指定作品、货物地点运输,对运输过程出现的产品损耗无偿提供更换、对作品的损坏负全责。

9、 在展览执行服务完成后归还美术馆的所有文字和图像资料,严禁用于他处。

10、 承诺未经美术馆书面同意,不得将展览中的文字和图像提供给第三方。

11、 公共教育活动策划、嘉宾邀请、现场布置、活动落地等需要配合美术馆方执行,以美术馆策划为主,经由美术馆审核完成。

12、 供应商只能在美术馆知情、同意下,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13、 供应商需在本地有公司以提供服务,提供一周7x24小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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