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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本文由  于 2019-05-21  发布在 通知公告 栏目中  浏览次数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公示(详见附件一),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的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有任何问题,请考生以书面申请方式,向艺术学院研究生生办公室或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致电或致信反映。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详见附件二),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的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有任何问题,可向中共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致电或致信反映。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请被拟录取的考生到原博士生复试地点领取调档函,政审表请直接下载打印。具体通知如下:

1、拟录取考生请于2019年6月6日(周四)上午10:00—11:00,持有效证件到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研究生院1区二楼学院博士生教室领取本人调档函,档案已在川大的应届考生无需领取调档函。

2、如委托他人代领者,必须有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代领书并要求委托人手写签名、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所有拟录取考生都需填写政审表且加盖鲜章,政审表可直接在附件中下载。

政审表和本人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川大路二段    四川大学江安校区艺术学院研究生2033办公室  赵老师; 邮编:610225;  电话:028-85998752。

4、按学校规定,政审和档案审核通过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1)所有考生的政审表请在6月25日之前寄(送)回;(2)往届生人事档案需在6月25日前寄(送)回,予以审查;若系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请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寄至艺术学院。

 5、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受理渠道

中共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28—85991673;85991696         电子邮箱:artjiwei@163.com



附件一: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公示(0520).pdf

附件二: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0520).pdf

四川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doc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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