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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19年美术、编导类本科招生简章 [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本文由  于 2019-01-23  发布在 通知公告 栏目中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2019年我校美术、编导类本科招收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书法学、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共九个专业。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须参加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 且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2、报考我校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书法学、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招生计划、文化成绩要求及录取规则


各专业分省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㈠ 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书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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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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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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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规范开展。

监督邮箱: jiwei@scu.edu.cn 

监督电话: 028-85404020 。

2 、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考生艺术类报考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严肃处理。

3、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四、联系方式


1、招生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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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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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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