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现拟对位于江安校区的艺术学院物业服务项目实行校内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安校区艺术学院物业服务项目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许可证,为合法经营的专业商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相关事项
欢迎符合上述资质要求,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 有关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3. 报名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4. 与此项目类似的项目合同复印件;
5. 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资料
请前来报名供应商于2018年11月26日下午17:00前,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到四川大学江安校区艺术学院大楼X2-1室报名。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028-85991681
学校将对报名供应商资质等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售(放)采购文件事宜另行通知。
艺术学院
四川大学后勤及办公用品采购工作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