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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艺术学院“不忘初心,唱响新时代” 歌咏比赛通知

本文由  于 2018-10-17  发布在 通知公告 栏目中  浏览次数 

全院师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学习活动中,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相关工作安排,学院决定于11月底举办四川大学艺术学院“不忘初心,唱响新时代”学生歌咏比赛



具体要求如下:

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主题

举办本次学院歌咏比赛,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川大学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两个伟大”工作部署,以“不忘初心,唱响新时代”为主题,发挥我院专业特色,充分展示我院师生美育教育成果,唱响新时代,鼓足干劲创一流。



二、参加对象:

1、我院全体师生。

2、每支参赛队伍不少于40人。本科一、二年级各选两支参赛队伍;本科三、四年级各选一支参赛队伍,研究生(硕、博)以党员为主要参加对象,共选出两支参赛队伍,教职工以党员为主要参加对象选出一支参赛队伍。



三、参赛要求

1、歌曲要求:演唱两首曲目。从规定歌单的必唱曲目和自选曲目内各选一首进行演唱。

2、以参赛队伍为单位由负责人在10月26日下午5点前提交《“不忘初心,唱响新时代”歌咏比赛报名表》电子版至邮箱:artgso@126.com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底

地点:艺术学院小剧场



五、评分标准 

(一)精神面貌(10分)

精神饱满,富有朝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赛。队形排列整齐,纪律良好,行动整齐,上下台有序。

(二)指挥(10分)

指挥节奏准确,与伴奏音乐的速度一致,动作大方、到位,具有带动力。

(三)艺术表现(70分)

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气势磅礴,强弱快慢对比鲜明,有感染力。

1、音准分(15分)。音准节奏正确,与指挥动作配合默契。

2、音质分(15分)。吐字清晰,发音准确,优质优美,音色富有变化,声音统一和谐。

3、表现力分(15分)。能大胆自信地演唱,感情投入,表情适当,动作自然。

4、整体效果分(15分)。具有韵律感、风格感、艺术总体完整性及感染力强。

5、特色分(10分)。有领唱、轮唱、分声部、齐唱等唱法,表现新颖。


(四)服装与伴奏(10分)

演出服装整齐统一。音响伴奏清晰准确。



六、奖励办法

 根据成绩评出一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怡老师   陈镜竹老师

联系电话:85998100   85991687

邮箱:artgso@126.com



艺术学院合唱比赛曲目


必唱曲目

1、在灿烂的阳光下

2、春天的故事

3、五月的鲜花

4、不忘初心

5、同一首歌


选唱曲目

1、祖国,慈祥的母亲

2、大海啊,故乡

3、让我们荡起双桨

4、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

5、在希望的田野上

6、美丽的草原我的家

7、爱我中华

8、天路

9、最美还是我们新疆

10、江山


艺术学院“不忘初心,唱响新时代”歌咏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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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参赛队伍名称请按照年级或支部名称命名。

    2、请提交此报名表电子版至邮箱:artgso@126.com

    3、自备钢琴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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