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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三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本文由  于 2018-09-13  发布在 通知公告 栏目中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各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将全国网信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进一步丰富网络文化内容供给,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参加第三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进一步把全国网信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联网上线,推出一批反映新时代高校网络教育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优秀作品,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动作用,推进校园网络文化建设,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二、活动主题

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发挥网络育人功能

三、征集对象

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党务工作干部或从事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专业教师。

四、征集时间

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20日。

五、征集作品

本次活动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三类作品。所有作品须为2017年8月1日至活动提交截止日期间创作的作品。作品征集时间截至2018年9月20日。

(一)优秀网络文章

优秀网络文章包括学术论文、时政博文、文学作品、精要评论等,要体现价值引导、思想引领,内容观点正确、立场鲜明,紧扣高校网络教育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广大师生网民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鼓励网络首发,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每件作品作者限1人,且必须为网络文章第一作者。

(二)优秀“微”作品

优秀“微”作品分为三种。一是高校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制作的新媒体作品,包括短视频、微电影、微公益广告、H5作品、图解、长图及动图等新媒体作品。二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微课,包括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十大育人”体系相关微课或系列微课。三是宣传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相关音频作品。以主旋律题材为主,体裁不限,主要包括经典诵读、谈心谈话、时政解读、思政讲坛、文化讲坛、诗词朗诵等。

优秀“微”作品要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拍摄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视频类作品在片头需标明“第三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本作品为原创,绝无抄袭”字样;片长不超过10分钟;画质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长图类提交图片文件格式为JPEG。动图类提交图片文件格式为GIFH5页面类提交作品网络链接。音频作品录音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统一为MP3,以WORD形式提供音频文字,保证音质清晰流畅,有听觉美感,可根据需要配音效或进行其他后期制作。每件作品作者限3人以内。

(三)优秀工作案例

优秀工作案例分为两种。一是工作案例,指个人或团队(高校网络思政工作室、理论社团、心理咨询室、创新创业工作室等)在创新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师生网络素养、开展网络文化建设、推进网络文明教育、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及利用网络开展学生工作过程中探索施行的好经验、好做法及维护运行的平台及栏目。二是案例分析,指个人或团队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对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突发事件、典型事例等利用网络进行释疑解惑和深度辅导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剖析、总结、提炼形成的新对策新经验。

优秀工作案例要已形成一定典型性经验,有固定工作平台、可靠条件保障、长效工作机制和明显育人实效,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案例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和思路、实施方法和过程、主要成效和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上,可配以说明图片和视频。每件作品作者限3人以内。

六、遴选推送

学校组织专家遴选优秀作品,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有有关媒体上展播推送,并推荐参与“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推荐作品直接进入全国复选环节。

七、参与方式

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可通过三种方式(自荐、教育部直属高校及部省合建高校推荐、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推荐)参与。其中自荐作品需要统一参加全国初选,学校推荐作品可直接进入全国复选环节。同一作品,仅可选择一种方式参与活动,重复提交即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参与学校遴选推荐的各类作品请作者交由各自单位遴选后,由各单位统一填写《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信息表》(附1)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汇总表》(附2),统一提交到学校。表中推荐单位填四川大学,推荐类型勾选“部属高校及部省合建高校推荐”,其他信息按实际填写。信息表上的推荐单位意见一栏不用填写,汇总表上的推荐单位意见一栏由各单位签字盖章。

所有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推荐辅助材料(主要是指佐证作品影响力的材料,包括转发及引用率、领导批示、成果鉴定、专家推荐信等),并由作者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材料严禁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推选资格,并通报相关党委(总支)。

各单位所有作品电子档和作品征集信息表、汇总表及相关附件材料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请形成文件夹,电子档标题注明为“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荐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scunews@163.com,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18年9月20日。自荐参加全国作品征集的干部和教师请直接上网查看《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78/A12/A12_gggs/A12_sjhj/201807/t20180712_342904.html

八、版权要求

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加推荐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自荐或推荐人负责。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九、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广泛动员,扩大征集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弘扬和传递网络正能量。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党委宣传部网络科

付玉杰 廖芹  028-85405120

附:

   1.  第三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创作选题指南

   2.《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信息表》

   3.《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汇总表》

第三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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