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将迎来20周年院庆。
植根于百年名校中的四川大学艺术学院,惠泽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悠久的艺术教育传统,为传承和弘扬“发挥综合优势,崇尚人文精神,倡导艺术创新,培养一流人才”艺院精神,统一艺术学院20周年院庆视觉标识,强化艺院20周年院庆文化理念,本着简朴、隆重、务实、求进的原则办好学院20周年院庆,营造浓郁的院庆氛围,凝聚提升全球“艺院力量”,现特面向全院师生、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周年院庆标识(LOGO)设计方案和口号。
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全体在校师生、海内外全体校友,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20日止。
三、作品要求
1、院庆标识(LOGO)
(1)主题鲜明——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周年院庆标识(包含“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周年庆”及“1996-2016”字样)作为学院20周年院庆的主题形象符号,应构思精巧、创意新颖、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寓意深刻;能充分凸显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年来求是创新、不断砥砺奋进、争创一流的历史及现代风貌。
(2)艺术表现力强——标识应表现形式简洁而有创意、色彩明快、和谐生动,富有美感和视觉冲击力;应遵循标志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志标识设计表达规范,可识别性强。
(3)易于传播应用——标识应具有实用性,便于印刷和运用各种工艺生产制作,主要适用于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周年院庆宣传、主题网站(网页)、出版物、纪念品、校园环境布置,以及各项院庆活动及其中的设施设备、证牌等典型场合;便于各种延伸设计,利于进行海内外传播、推广应用。
(4)原创性——标识必须为应征者原创,一旦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独立承担一切后果并取消参选资格。
2、口号
口号应能充分凸显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年来求是创新、不断砥砺奋进、争创一流的历史及时代风貌,集中彰显学院发挥综合优势,崇尚人文精神,倡导艺术创新,培养一流人才”艺院精神,有力传达学院20周年院庆寓意与内涵。
要求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富有新意,体现学校特色,文字简洁明快、对仗工整、琅琅上口,易于传播和诵记。应征口号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有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
四、投稿要求
1、格式标准
标识(LOGO)设计方案只提供电子版(JPEG格式,分辨率300 dpi,RGB色彩模式),并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100字以内)。设计方案粘贴在表格指定空间内。
2、作品阐述
应征者在提交标识(LOGO)设计方案或口号作品时,需同时填写、提交《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周年院庆标识(LOGO)设计方案应征表》(查看附件1)或《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周年院庆口号征集作品应征表》(查看附件2),按表格要求将作者个人信息、标识小图或口号内容、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等信息填写齐全。
3、提交方式
应征表及应征作品须同时提交纸质件和电子版。可选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提交:
(1)信函方式:请将应征表及应征作品纸质件(可附带所提交内容的电子版)邮寄至主办单位,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周年视觉形象设计”字样。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四川大学江安校区艺术学院学工组;邮编:610225。
(2)电邮方式: 请将应征表及应征作品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artideas@163.com。邮件主题填写为“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周年院庆视觉形象征集”。
(3)现场提交:请将应征表及应征作品纸质件和电子版用信封密封后直接送至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江安校区艺术学院(办公楼)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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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彭曦;联系电话:028-85996687。
在通过以上不同方式投稿提交时,均请务必注明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
5、投稿须知
本次征集可以以个人身份单独投稿,也可以单位和集体名义投稿;同一应征者可以只参加其中一个项目内容的征集,也可以同时参加两个项目内容的征集,可以投交多件作品。
五、评奖应用
1.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应征的标识(LOGO)设计、口号作品进行分开评选,并产生各自入围作品;入围的标识(LOGO)设计方案、口号作品将通过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官网、艺院微博、艺院微信平台等媒介进行公布,进入大众评选环节,在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校友和各界有关人士的意见,并经院庆办合议认定后,最终确定各类获奖作品。
2. 所有入围作品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学院20周年院庆专项纪念品。学院拟为标识(LOGO)设计、口号作品分别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
3. 学院将从获奖的标识(LOGO)设计、口号作品中遴选,或经酌情加以修改完善后产生最终推广使用的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周年院庆标识(LOGO)、口号,并向社会正式发布。
六、其他说明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2.应征作品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和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等构成侵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独立承担一切后果。
3.所有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四川大学艺术学院所有,学院可自行选取并根据需要将之用于院庆活动及各相关工作中。
4.来稿作品无论入选与否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被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各项条款的规定。
6.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周年院庆组委会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报名表: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周年院庆标识设计方案应征表1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周年院庆标识设计方案应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