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CN 

首页

关于组织“四川大学教师外语培训”第十三期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本文由  于 2015-09-09  发布在 通知公告 栏目中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外语水平,建设一支国际化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我校将举办“四川大学教师外语培训”第十三期英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强化培训,全面提升学员的国际学术交流和双语授课能力,使之具备使用英语撰写学术论文、出席外事活动、参加国际会议、学术交流、出国访问进修等方面的能力。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四川大学出国培训部组织的公派出国人员全国统一考试,达到公派出国的外语水平要求。

    二、培训内容

    1、听、说训练,提高口语水平和交往能力(以外教授课为主);
    2、学术文献阅读和学术论文写作训练(中外教师相结合);
    3、外语授课方法技巧训练(以有经验的中方教师为主);
    4、原版教材分析、解读(中外教师相结合)等。
    三、培训对象
    我校年龄在45岁及其以下的我校教学科研岗教师。由所在单位推荐、学校审核后参加培训。计划名额数为30人。
    四、教学安排
 
培训阶段内容时间学时
第一阶段以拓宽加深英语知识、提升双语教学能力为主。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2月下旬每周一、三、四晚加周六上、下午上课。
周一、三、四晚7:00—9:40,
周六全天,
上午9:00—11:40,
下午2:00—4:40
300学时

 
第二阶段以应试为主。结业时,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出国留学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2016年2月下旬~6月下旬,每周一、三、四晚加周六上、下午上课。
周一、三、四晚7:00—9:40,
周六全天,
上午9:00—11:40,
下午2:00—4:40
300学时
    五、培训管理
    1、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参加学习。学习期间应遵守学习纪律,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周者不发结业证书,无故旷课5天者取消学习资格。病假、事假需出具有效证明。
    2、各学院要合理安排参加培训教师的工作,使其有充足的时间学习。在培训期间,参培教师工资、岗位津贴及其它待遇不变。
    3、参加培训的教师培训结束后,参加当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出国留学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凭合格证书到学校人事处全额报销培训、教材及考试费用,且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免试英语;成绩不合格者,学校不予报销参加此次培训产生的费用。
    4、开班后无故退学,恕不办理退费手续。
    六、报名事宜
    1、培训费用:培训费8976元/人;教材费520元/人;考试费200元/人。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由参培人员在报名时垫付,培训结束后,按学校规定报销。
    2、填写好的《“四川大学教师外语培训”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也可在人事处主页下载)到人事处青年教师科签字盖章。报名时间:2015年9月9日-9月25日。地点: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室,电话:85403799.;
    3、人事处签字盖章后,会通知学员,带上一寸正面照片六张、培训费用到出国培训部报名。
    4、出国培训部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8日-30日
    地点: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研究生院旁) 108室招生办
    联系电话:85401111  85405432  联系人:屈老师
 
                                                                        人事处
                                                                  2015年9月8日
 



附件1:“四川大学教师外语培训”报名推荐表
 

附件下载:
1. 附件1.doc

上一条:关于与锦江学院教学合作协议到期的情况说明 下一条: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