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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本文由  于 2015-06-15  发布在 通知公告 栏目中  浏览次数 

文科各学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中央有关部委和高校推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和有关专家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50项,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及有关要求
  1.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投标者)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担保的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 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15620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招标文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5年度招标课题指南》;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
  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5年度投标情况一览表》(在线填报基本信息后自动生成)
  以上招标文件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下载。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投标评审书》,初稿请于 78日之前交社科处,社科处将及时组织专家评审并及时返回、修改,717日前将修订后的《《投标评审书》及相关附件提交社科处,社科处将在720日前对本校所投标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五、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1.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材料,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2.《投标评审书》一式7份。
  3.投标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按《投标评审书》填表说明的有关要求装订。
  4. 投标材料由社科处负责审核,在确认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后,将《投标评审书》分别装袋盖章密封(含1份原件),没有盖章密封的投标材料不予受理。
  5.社科处联系人:文萍;联系电话:85469979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5年度招标课题指南》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

                                                            社科处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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