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的教代会工作制度,将民主管理与监督落到实处,经过各教代会小组人选推荐,学院现设立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或小组,负责教代会前的筹备工作、期间及闭会后的日常工作。现公示如下:
1、教学科研专门工作小组:黄宗贤(组长)、彭肜、李振宇
2、劳动人事调解工作组:汪东升(组长)、方斌、杨丙军
3、生活福利委员:汪君
4、评议监督工作小组:杨梅(组长)、方斌、杨丙军
5、提案工作专门委员:杨丙军
6、青年教师专门工作小组:杨丙军(组长)、邓宇航、林建力
同时在院务公开栏中公示,时间为七天,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工会或教代会领导小组反映。
艺 术 学 院
201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