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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将对2010年度和2011年度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请还未交科研成果材料的老师于6月15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成果的各类复印件,包括:正式出版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文章和专著(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专著需含封面及版权页),参展、参演证书,科研项目立项书,获奖证书。学院将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对各位老师进行奖励。
艺术学院
2012年6月11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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