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CN
按照学校新修订的《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大教[2011]164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院教务科组织进行了各年级学生创新教育学分的申报、审核工作。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1月12日前将需反映情况发送至shixiuchuan@126.com
2011年12月四川大学本科创新教育学分审核汇总表.xls
艺术学院教务科
2012 年1月5日
上一条:《亚洲学生海报设计展》征稿通知 下一条:艺术学院标志征集启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