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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0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本文由  于 2009-06-14  发布在 通知公告 栏目中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我校签署的《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书( 20082010年)》,我校“ 200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将选派 24人出国研修。现就做好本项目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各学院单位应结合 985211基地、平台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确定重点资助的专业领域。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 3-6 个月;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 3-12 个月(建议 12 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 6-12 个月(建议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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