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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申报2007-2008学年“学院教改基金”的通知

本文由  于 2007-09-17  发布在 通知公告 栏目中  浏览次数 

 
为了巩固学院教学评估成果,配合学校2007改革年及质量年的工作,根据艺术学院专业教学的特点,挖掘教育质量内涵,切实提高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学院在2007年3月召开的双代会上通过的“艺术学院关于设立‘学院教改基金’及‘学院教学奖’的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学院现就2007-2008学年的“学院教改基金”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教改基金申报范围
 
学院教改基金针对各系、各专业开设的各门课程(包括平台课、基础课、专业课)设立,教改内容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各个方面。
 
2、申报方式
 
学院所有专业教师均可申报。由教师本人申请,并填写“艺术学院教改基金申报表”,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立项。
 
3、申报及评审时间
 
2007年9月15日 - 10月15日为课题申报期,10月15 - 20为评审时间,评审结束后,学院通知立项。
 
4、项目数及项目资助
 
每年学院将选择2 - 3个教改项目,根据申报项目的意义、价值及难易程度,确定资助金额,一般在5000 - 8000元人民币不等。项目立项后,学院将划拨70%的项目经费。
 
5、评定方式
 
由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专家采取多种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过程指导与监督,内容包括课堂教学、教案、课件、教学效果等方面,并详细记录在案,作为评审依据。
 
教授委员会在学年结束后,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学年的各项教改基金项目作结题评审,对完成情况给出具体评价与结论,学院将根据评审结果决定剩余30%的项目经费划拨。
 
希望各专业教师抓紧申报,在规定时间内将“四川大学艺术学院教改基金课题申报表”(在学院网主页上下载)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
 
点击下载四川大学艺术学院教改基金课题申请表 http://art.scu.edu.cn/art/2006/down/scuartgjj.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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