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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07年研究生复试须知

本文由  于 2007-03-22  发布在 通知公告 栏目中  浏览次数 

 
一、4月4日下午2:30—5:30在校东区滨江楼艺术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生学生证)、本科成绩单,同等学历考生还应带英语4级证书、发表论文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考生资格确认。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油画方向的考生同时交本人作品集一本(资料保存不退还);影视编导方向的考生同时交本人的DV作品一件。报名时请按规定缴纳复试费。
 
二、 领取《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各位考生应仔细阅读“说明”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记录表》首页“指导教师”一栏,请将你拟要报考的导师姓名填上。记录表填好后本人暂时保管。
 
三、报名手续全部办完后,即到校医院体检(需自带照片1张)。体检表在综合面试时与复试表一并交面试老师。
 
四、复试
1、复试对象:初试上四川大学研招办公布的艺术学(包括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复试线的所有考生。
2、复试地点: 校东区工会艺术学院
3、复试科目:按招生目录已公布的进行。考专业创作、专业设计的考生需自带笔、墨、颜料等作画作图工具。所有考生需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4、复试时间及考场:
4月5日上午8:30—11:30
第一考场:专业设计(视觉传达、环境景观、室内设计、工业设计、雕塑)
第二考场:专业创作(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
第三考场:艺术评论、专业理论(艺术思潮、心理学、影视编导)
       第四考场:专业论文写作(中美史、书法)
4月5日下午2:30—5:30
A、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所有复试考生,  第一、三考场)
B、艺术表现(舞蹈、表演,第二考场)
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综合面试
5、复试成绩计算:总分200分,其中笔试(含艺术表现)100分,综合面试60分,外语听说能力40分 。复试成绩120分为合格,低于12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历加试:地点 校东区工会艺术学院
4月7日上午8:30—11:30 艺术概论、素描、临摹(书法)
4月7日下午2:00—5:00 专业理论基础 、色彩、书法史
 
六、录取原则:1、按照学校规定的初试占50%,复试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后按最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七、4月8日拟录取考生领取《调档函》。
 

艺术学院
2007年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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