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CN 

首页

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本文由  于 2021-03-30  发布在 通知公告 栏目中  浏览次数 

现将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详见附件1)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2)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的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有问题,可向中共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实名致电或致信反映。

请拟录取的考生注意:

.调档函的获取: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生(包括推免生)需领取调档函拟录取的定向生不需领取调档函(档案材料留存原单位),请于4618:00前,填写附件3中的调档函邮寄信息后,与身份证扫描件一起(仅用于验证发送邮件者的身份)发至邮箱383214805@qq.com。学院出具调档函后将按照邮寄信息邮寄给考生。

.政审表的出具: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推免生)需出具政审表。该表可直接在附件中下载,见附件4,考生政审表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鲜章,请在5月15日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往届生请将政审表与档案材料同时寄回。

.体检: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1寸照片贴体检表)。体检表交回时间:20214618:00。体检表交回方式:邮件主题与体检表扫描件命名为“报考方向+姓名”发送至383214805@qq.com纸本体检表请按照“复试通知”中的地址顺丰快递寄送。

温馨提示:

1.本校应届毕业生(档案已在四川大学)无需领取调档函,无需填写政审表。

2.学院夏令营已录取的校外应届毕业生,都需填写政审表和领取调档函。

3.政审表和本人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四川大学江安校区艺术学院研究生X1-5办公室赵老师;邮编:610207;电话:028-85998752。如采用邮寄方式,请一律使用顺丰快递寄回。

4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5月15日前寄(送)回,以备审查;应届生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本科生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

5录取考生的奖助金评定,预计6月初方能最终确定,具体见录取通知书。


举报受理渠道:

中共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28—85991673,028—85991679    电子邮箱:artjiwei@163.com




上一条:艺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评议合格分数线和参加外语考核考生名单 下一条:​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材料评议成绩结果查询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