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我院学生缅怀烈士事迹、学习革命精神、加强新时代大学生思想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我校《关于在学生中深入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院组织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清明节为契机,充分挖掘运用重要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引导我院青年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珍惜今天幸福生活,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学习、成长成材的人生志向。
二、活动时间
4月1日至4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1、由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新闻平台推送活动通知,组织我院学生了解民族传统文化、学习祖国历史、学习英模事迹,并登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网上平台http://2019qm.mva.gov.cn开展向先贤先烈献花、抒写感言寄语活动。
2、由团委学生会牵头,以主题团日的形式,在各年级班会中广泛开展相关主题班会、座谈会,并于4月15日前通过团委宣传平台进行相关新闻推送。
3、由团委学生会牵头,开展公祭烈士活动与主题征文、主题短视频征集活动,引导我院青年争做烈士精神的传承者、践行者和守护者,活动于4月15日前完成,并形成相关图文收集。
4、由团委学生会牵头,通过美术、书法、设计等多种方式,以橱窗海报为载体,挖掘川大历史人物的廉政纪律教育资源和红色基因元素,利用榜样的力量传播正能量。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以我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各学生支部牵头,认真制定具体方案,确保纪念活动庄严、肃穆,增强活动感染力,触动学生心灵。
2、创新形式,提高实效。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创新活动方式和手段,倡导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寓宣传教育于祭扫活动之中。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各学生支部应充分利用海报、微博、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英烈精神,掀起学习英烈、学习红色革命精神的热潮。
活动期间,团委学生会与研究生会应运用宣传平台推送此次专题活动报道或相关资讯,活动形成的图文资料请于2019年4月15日前发送至2838119671@qq.com。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