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5日下午两点,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第六届副主席胡抗美教授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研究生院1区206教室,就《现代语境对书法艺术的阐释——以民国书法思想为中心》进行了专题讲座授课。参加此次讲座有艺术学院书法专业硕士导师、四川省书法家协会篆刻委员会副主任杨帆副教授,书法专业彭再生副研究员、胡勃老师、于广华老师以及学院书法专业本、硕、博学生和慕名而来的校外书法人士,共计100余人聆听了胡抗美老师的精彩讲座。讲座由原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艺术学院侯开嘉教授,艺术学院绘画系副主任、硕士生导师、四川省书法家协会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刘志超副教授共同主持。
图为胡抗美教授授课中
此次讲座胡抗美教授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展开:
书法是中华民族精神最基本的艺术表现形式;
书法是通过汉字造型表情达意的艺术;
“复归平正”的创造与欣赏;
书法的内容即形式。
胡抗美教授以“古今文化语境的变化对书法产生了哪些影响?”这一问题切入,就现代语境与古代语境的差异进行了深入辨析。胡抗美教授认为,古今文化语境的变迁对书法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在古代语境下,文人士大夫是书法的重要主体,而在今天,传统意义上的文人士大夫群体也为广大的书法专业从事者所取代;更为关键的是,书法在古代是依附于实用的,这构成彼时书法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生态环境,而从民国以后开始直至今天,书法从实用语境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艺术门类,书法的性质也逐渐向纯艺术转变,尤其是键盘时代、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毛笔已经远离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这就促使书法进入一种专门的艺术场域。这种变化对于书法来说具有两面性。而对于书法到底是不是一门艺术以及是一门怎样的艺术直到今天还聚讼纷纭,并产生了当今人们对于书法的认识上的误解。为了揭示这一问题并为书法艺术做出定位,胡抗美教授指出,应该回到古今文化语境发生转折的起始时期去寻找答案。事实上,这一问题的争论是从民国开始的,当时,郑振铎、梁宗岱、冯友兰等人就对此问题发生过争论。为此,胡抗美教授主要从民国时期一些重要的哲学家、美学家、文学家的言论入手,全面地介绍了他们的观点。透过这些观点可以看到,在那个时期,一个基本的共识是人们确认了书法的艺术身份与艺术性质,并在艺术的范畴内讨论书法。结合这些观点,胡抗美教授给出了自己对于书法的定义:书法是通过汉字造型表情达意的艺术。
图为胡抗美教授授课现场
随后,针对当前人们在书法认识上的一些现状和误区,胡抗美教授列举了蔡邕、王羲之、姜夔、孙过庭、熊秉明等古今关于书法在笔墨及造型方面的重要论断,指出书法不是简单的横平竖直,它是一种复杂的艺术造型活动。正如孙过庭的书谱所说“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孙过庭所提出的这三个阶段实际上就表明了书法与写字的区别以及书法的艺术性的内在要求。“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是书法学习的初级阶段,也是必经阶段,但书法不能仅仅停留在这个阶段,否则就还没有进入书法艺术的大门。“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是第二阶段,这里的‘务追’表明必须要寻求简单平正之后的险绝,它包括变形、制造矛盾、形成一种复杂的造型关系,只有经过这个阶段,书法才能脱离实用的写字而迈入艺术的殿堂。而最后一个阶段“既能险绝,复归平正”,讲的是险绝之后的平衡与和谐,它是对矛盾的处理与协调,是不正之正,不齐之齐,是包含了艺术要素与艺术魅力的造型的结果。很显然,第三个阶段的平正与第一个阶段的平正是有着天壤之别的,而要达到第三个阶段,必须经过第二个阶段,这也是今天区分书法家与非书法家的一个重要的区隔。
在“书法的内容即形式”这一问题上,胡抗美教授就毕达哥拉斯以来的西方形式哲学、美学传统做了简要介绍,并引用了席勒、罗杰·弗莱、克莱夫·贝尔等人的重要观点,指出美学与美术史中的形式的基本要义,澄清了大家对于“形式”的错误的理解。同时,胡抗美教授从《兰亭序》等书法文本出发,指出书法的内容与书写文本的关系,认为书写文本的内容及其涵义是语言、文学等层面上的,而书法的内容应该聚焦于书法的本体,也就是书法的笔墨形式及其情感表现。就此,胡抗美教授推荐大家阅读福西永的《形式的生命》和沈鹏的《书法,在比较中索解》,以帮助听者更好地理解形式何以作为书法的内容。
最后,胡抗美教授与侯开嘉教授、杨帆副教授就当前一些关于书法与文化、书法与哲学、以及书法专业建设的相关学术前沿问题展开讨论,并回答了大家的提问。刘志超副教授总结了此次讲座。
稿件来源:绘画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