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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教学督导

本文由  于 2021-03-26  发布在 专业介绍 栏目中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四川大学教学管理督导工作条例》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督促学院各相关部门及教师严格执行学校的教育方针、政策,保证学院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措施得以顺利地贯彻实施,提高教学质量,继续完善本科教学督导制度,学院于二零零九年九月正式成立了本科教学督导组。本科教学督导组在学院的直接领导下,在教务部门的协助下,独立开展工作。

督导成员

组长:邢小于

成员:米征  张志超  刘少培  高承俊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四川大学教学管理督导工作条例》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督促学院各相关部门及教师严格执行学校的教育方针、政策,保证学院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措施得以顺利地贯彻实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院于二零零九年九月正式成立了艺术学院教学督导组。教学督导组在学院的直接领导下,在教务部门的协助下,独立开展工作。
艺术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如下:
一、检查学院的教育思想、办学方向和教改思路,评估学院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
二、指导专任教师对学院所开设的专业课程开展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参与制定我院课程建设计划,组织学院课程达标验收。
三、监控学院教学设备、教学条件的改善与更新;教学经费的投入与使用情况。
四、参与各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并检查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落实情况。
五、开展听课活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四次,每次不少于四学时,并与授课教师探讨教学工作。
六、检查和指导教师的教案准备、课堂教学、教学进度完成、作业批改等教学诸环节的工作。
七、检查和指导教师开展有关实习和社会实践方面的各项工作。
八、检查考试、试卷和毕业答辩、毕业论文的情况。
九、参与组织指导学生进行课堂质量评估工作,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并及时反馈,以求对教学工作进行相应的调整。
十、开展教学管理和教学方法的研究,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监控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项改革的进展与成效。
十一、每学期完成督导工作后,应向主管的院长汇报督导结果,提出改进行政管理和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二、督导组对教师的督导意见将作为教师年终考核、考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三、完成学院临时交办的有关教学的指导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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