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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24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名单公示

本文由  于 2025-07-24  发布在 教务在线 栏目中  浏览次数 

依据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24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院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开展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在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经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综合学生分流成绩,现拟确定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24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名单》。

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教务科(联系电话:85991696)、学生科(联系电话:18116574809)反映逾期不受理。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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