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教〔2013〕116号)文件要求,2017年度两年期和2018年度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已进入结题阶段,学校将组织开展结题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工作
2019年4月30日—5月13日,请各学院依据项目合同书及相关要求,采取答辩等形式开展结题验收工作。2018年“大创”结题工作全面采用线上模式,2017年项目仍采用线下模式。
1.项目结题要求
(1)2018年项目结题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在导师指导下预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申报书》(见附件1)及相关信息,重点梳理项目成果并详细记录,同时登陆“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完善“学生活动记录”。2019年5月6日0点起,项目负责人登陆“大创系统”在线填写结题申报书,完成情况以系统提交为准,申报系统将于2019年5月13日24:00关闭。
(2)2017年项目结题要求
请项目组完成《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申报书》(见附件1),并完成《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过程记录册》“结题验收记录”中的“研究成果”“指导教师评语”后,务必在5月13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的《结题申报书》和《过程记录册》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查。
2.请学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项目进行结题评审,结合学生填写的“学生活动记录”或《过程记录册》,对设备及经费等做好验收工作(提醒:图书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建账并回收到学院图书室),按照实际结题验收情况完成《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请各学院在5月17日前把《结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2017年项目的《结题申报书》电子版(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交到教务处实践科。
3.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①申请延期: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题申报书》(见附件3),延期结题时间为2019年9月;②申请终止: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终止申报书》(见附件4)。终止项目仍需做好设备及经费验收等工作。
申请终止或延期的项目需要单独附书面申请(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与终止及延期的申报书电子版交到教务处,纸质版申报书请由学院存档。
4.项目结题完成后,项目成员可以申请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二、评优工作
请将开展结题工作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8年一年期、2017两年期)结合起来评优并排序,原则上按各学院本年度结题项目总数的20%推荐优秀项目,并直接在《结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中勾选。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根据各学院评审优秀和合格的项目进行抽查。
优秀项目请参照项目展板格式(参见附件5)以电子文档形式排好版后提交创新创业项目展板信息,并将设计好的展板打印出来交到学院。
三、成果上报
请在结题工作时注意收集学生成果,务必详细填写《结题情况汇总表》中“成果登记”,提交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作品、商业计划书、参加会议、青红活动、软件、硬件实物等相关成果的电子版证明材料(纸质版资料由学院存档)。如有实物,请学院妥善保管。目标任务中的结题成果率将以成果登记为准直接计件,成果率将作为次年大创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成果登记也将作为本科教学奖集体奖、大创单项奖、教师个人奖以及学生项目评优的重要依据。
对特别杰出的学生(如发表单篇论文影响因子较高、或累积发表论文影响因子较高、或申请获得多个国家专利等)应建立优秀学生档案,并及时反馈教务处实践科。
四、展示评优
学校将举办“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届时将对各学院优秀项目进行展示,同时将选拔优秀论文、优秀项目、优秀实物等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从2018年起,大创年会已经被纳入学科竞赛评奖体系,成功入选2019年大创年会的项目或论文将有机会代表学校于今年10月赴浙江工业大学参加年会,如在年会中获奖,该项目所属学院将直接获评本科教学奖大创单项奖。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5400031,电子邮箱:helu@scu.edu.cn
附件:
1.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申报书
2.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情况汇总表
3.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题申报书
4.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报书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展板格式
备注:具体信息详见教务处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