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CN 

人才培养

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本文由  于 2019-03-28  发布在 教务在线 栏目中  浏览次数 

学院及相关同学:

为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特长,有效利用我校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多学科优势,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人才,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教〔2017〕126号)、《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川大教〔2017〕129号)等文件,按照2019年转专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为大学一年级和大学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学校对申请转出原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学生不设学分绩点和转出人数比例限制。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应遵守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处分未予解除的学生。

2.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3.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外国语言类专业。

4.学校招生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护理学专业学生、网络安全卓越人才计划学生、匹兹堡学院的学生(只允许在院内转专业)、按“国家试点学院计划”录取的自主招生学生以及“双特生”。

5.其它不符合国家或学校有关规定的转专业申请者。

三、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

(一)方案报送审核: 2019年4月4日前,学院将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四川大学XX学院2019年接收转专业计划表》(附件1)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送至:xr177@scu.edu.cn。经学校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二)转专业宣传:2019年4月12-15日,各学院集中在江安校区青春广场通过设置展板、组织教师做专题介绍等多种形式开展转专业宣传、咨询工作。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申请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4月19日。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慎重思考,并认真填写《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将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拟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

(四)接收学院考核:2019年4月22日-4月28日,接收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转入的学生全面考核,不得将学分绩点作为唯一的考核指标。学院于4月30日前将《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五)学校审核:学校对学院提交的拟接收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于5月中旬将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学院在接收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可开展二次选拔工作。

四、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学生选拔

2019年,临床医学院继续从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轻纺与食品学院、计算机学院六个学院的2017级本科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到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学习。选拔方案请登录华西临床医学院主页查询。

2020年起,临床医学院将从全校符合转专业条件的非医学专业二年级学生中选拔20人,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但不接收已转专业学生。有意向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的学生请关注教务处网站《关于申请转入临床医学(八年制) 学生前期课程修读要求的通知》。

五、大师领衔的创新班学生选拔

2019年新增的生物质科学与工程创新班,与已建的华西生物国重创新班、生物材料国家工程中心创新班、深地与地下水利国重创新班、新能源与低碳技术创新班等,在学校转专业工作期间启动创新人才的选拔。

六、转专业学生课程修读要求

学生在转专业后,应提前做好学业规划,合理制定课程修读计划,不允许冲突选课,接收学院要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

 

联系方式:江安校区行政楼教务处     电话:85996061

望江校区行政楼219室    电话:85406265

备注:具体请参见教务处主页通知                              

 

附件

1.四川大学XX学院2019年接收转专业计划表

2.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做好毕业班学生申请延期毕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8-2019年下期督导简报第一期本科教学督导工作会议如期进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