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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18年转专业实施方案

本文由  于 2018-04-24  发布在 教务在线 栏目中  浏览次数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18年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热爱和了解所转专业,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能力,最好有发表或参赛的相关作品展示。

二、接收人数: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国画)、绘画(油画)、绘画(书法)、美术学各3人,广播电视编导2人,共计接收23人。

三、考核办法:面试与笔试相结合,面试及笔试成绩各占50%,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专业

笔试

时间及地点

面试

时间及地点

视觉传达设计

创意设计及表现

26日9:30-11:30 艺术大楼A1-4

自己的相关作品展示及现场提问

26日2:00 艺术大楼教师休息室

环境设计

创意设计及表现

自己的相关作品展示及现场提问

动画

动画角色造型、速写

26日9:30-11:30 教师休息室

自己的相关作品展示及现场提问

26日2:00 一楼会议室

绘画(书法)

书法现场书写



绘画(国画)

素描(石膏)、色彩(静物)

25日9:00-12:00 石膏像写生 B2-6 工具自备

自己的相关作品展示及现场提问

25日2:00 A1-11旁边的会议室

绘画(油画)

素描(石膏)、色彩(静物)

自己的相关作品展示及现场提问

美术学

美术学专业的基础知识


自己的相关作品展示及现场提问

25日1:00 美术学系办公室

广播电视编导

编导专业的基础知识及创作作品展示

24日3:30-4:30 一楼会议室

作品展示及专业知识的了解沟通

24日2:30 一楼会议室

四:工作流程:

1、申请转专业学生需在4月20日前将申请表交到艺术学院教务办公室(江安校区)

2、学院根据转专业学生申请情况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用电话通知到相关学生

3、各专业考评小组对学生进行考核并经学院审核后,于5月3日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送至教务处

4、在接收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学院不再开展二次选拔

五、递交申请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点:艺术学院教务办公室(江安校区)

联系人:史秀川  连超  陈倩

咨询电话:85991696

投诉电话:85991673

2018年4月23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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