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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纳百川·艺承美育——四川大学‘SCU ART’美育计划”师生作品展暨全国名家邀请展”展览执行服务采购

本文由  于 2024-10-24  发布在 通知公告 栏目中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

“海纳百川·艺承美育——四川大学‘SCU ART’美育计划”师生作品展暨全国名家邀请展”展览执行服务采购


二、项目内容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推进“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育人理念,四川大学艺术学院拟以“海纳百川·艺承美育——四川大学‘SCU ART’美育计划”师生作品展暨全国名家邀请展”为主题举办一场艺术展览。该展览旨在推动美育在校园与社会的传播和发展,体现美育传承与艺术创新的精神,同时展现川大深厚的文化积淀。本次展览不仅汇聚了我校师生的优秀作品,还特邀全国知名艺术家共同参展。

展览时间:2025年1月-2月;

展览地点:四川中国书画美术馆(成都市青羊区百花潭路10号)  

展览及活动执行服务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被有关招投标管理部门网上公告限制投标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还应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8.本次采购意向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期限:

2024年102415 :00至2024年102715 :00。(北京时间)


五、报名及流程:

有意向的供应单位提交资质证明、过往案例、意向性报价明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scuartztb@163.com。在进行资格审核后,学院采购工作小组将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正式报价,进行比选确定。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2715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四川成都双流航空港四川大学江安校区艺术学院大楼,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

3、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等相关文件。

4、联系电话:85991679、85995050


附件:展览及活动执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展厅规划

根据展览的主题、作品内容及作品样式,分别对展线和区域进行合理划分。展厅规划设计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供应商应承担展厅场地费用。

(二)展品组织及制作

1、装裱形式及要求:绘画、书法作品统一装框,材质为实木,画框颜色根据具体展览的风格调整,装裱过程中不能损伤到作品原作。书法绘画手工拓裱,装裱方案需经甲方确认,方可进行装裱。

2、根据展品内容,分区域对展品进行有序陈列组织。

3、数量要求:预计将展出全国名家作品和师生作品约120幅。

(三)开幕式筹备

负责开幕式现场物料制作、喷绘制作安装、现场布置等,提供音响、话筒等设备,同时准备地毯、宴会椅等设施,以及负责观众组织、现场秩序维持等。开幕式执行方案需经甲方确认,方可实施。

(四)展览物料设计制作

根据展览的需要,设计制作与展览相关的前言版、宣传海报、展签、邀请函、辅助展品等展览物料,设计服务团队服务人员应当具备美术设计专业经验和相关项目从业经历,对所涉及的物料设计拥有版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五)展览画册设计制作

供应商根据提供的展览相关素材资料,进行作品拍摄、设计、排版、印刷、装订、编辑、校色等。数量:500册,内容:约200p;尺寸:210mm x 285mm;封面:字体烫金等特殊工艺;封面软精装带护封;内页:157g纯质带涂层特种纸;成品塑封、装箱、配套设计制作手提袋,按指定时间运输至指定地点。以上要求为基本要求,供应商需根据展览的具体要求作适当调整,画册册设计排版方案需经采购人确认,方可印制。

(六)展览布撤展

展览需提供不少于6人的专业服务团队进行布撤展和灯光照明效果调试。布展需达到形式与内容的一致、主题突出、重点展项鲜明,布展色彩、灯光运用合理,充分体现展陈的理念和专业性。实施布撤展工作过程中,对展柜墙面、展柜玻璃及各种锁具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布展过程中不得损坏展柜、展品,否则照价赔偿;布撤展结束后,对使用过的展具(挂画线、展台等)进行整理还原,做好布撤展现场的清洁;撤展展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七)摄影及媒体宣传

1、负责展览开幕式、观展等现场全程摄影和摄像;现场图片直播;制作开幕式短视频;编辑展览及观展视频;

2、编辑制作宣传链接,并配合采购人在相关线上和线下媒体进行展览宣传报道。

(八)设计资料的整理

负责将展览相关设计资料文件梳理汇总,包括图文展板、前言板、展签、宣传海报、展览邀请函等展览物料设计。

(九)配合展览的其他工作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和知识产权:

1、服务期限:

按采购人制定时间内,完成展览布展、开幕式、展览相关设计等工作。按采购人制定时间,完成撤展等工作,如因展览时间改变,则完成时限相应变更。

2、知识产权

供应商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并依据实际情况对采购标的涉及的知识产权的进行处理。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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