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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和我的祖国共成长”优秀文艺作品的通知

本文由  于 2019-07-26  发布在 通知公告 栏目中  浏览次数 

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四川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共成长”优秀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见附件),欢迎广大同学及教职工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凡是参与活动的师生请切实按照通知所明确的活动主题、作品类别、创作原则、选送要求等,认真填写好作者及参赛作品信息表(见后),于8月13日中午12:00前将要报送的文艺作品(文学类、美术、书法、摄影类、歌曲类、微视频类)以及每件作品相关信息表一并发至邮箱:478735392@qq.com(赵老师13438148992)。其中,报送美术、书法作品,以及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类作品,须将美术、书法作品实物(不得装裱),歌曲、微视频(微视频)的U盘以及词曲作者书面授权书于8月14日交送至指定地点(新校区联系人:李老师15881171527;老校区联系人:赵老师18583281123)。按照活动要求,参与活动的作品将在遴选后由学校组织统一报送。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个人国家的关系视角,用文艺的形式生动展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取得的显著成就,生动展现巴蜀儿女追求幸福生活努力奋斗的精神风貌。用文艺表达人民群众对祖国的赤子之情,激励和鼓舞全省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作品类别

(一)文学类

体裁包括中短篇小说、诗歌(新诗)、散文、文艺评论,诗歌(新诗)不少于10行,其他体裁字数不超过10000字。

(二)美术、书法、摄影类

美术、书法稿件要求:所有选送作品尺寸不限,一律不得装裱。

摄影稿件要求:近几年创作的记录类影像,允许适度调整亮度,但不允许修改图片内容;彩色、黑白均可,题材需符合征集内容。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

(三)歌曲类。

歌曲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mp3。选送时除提供音频材料外,还须附歌曲简谱(包括词曲)、词曲作者书面授权书。

(四)微视频(微电影)类

微电影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短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1920*1080,编码:H264,码率:9000kpbs以上,格式:Quick Time,字幕:简体中文(英文),语言:中文标准普通话。作品采用压缩格式,单部文件量不大于800M。通知入选后报送原片。

三、创作原则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二)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体现向上向善、求真求美,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三)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讲好四川故事、传播四川声音、展示四川形象。

四、选送要求

(一)选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且符合体裁要求,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请译成汉语投稿。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须此前未在各类正式出版物发表或平台展示,歌曲、微电影(微视频)为近2年创作完成即可。

(二)选送单位或个人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三)所有选送作品注明“‘我和祖国共成长优秀文艺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字样,均附选送单位、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码、创作时间、创作说明(摄影作品须提供拍摄地点)。文学、摄影作品通过电子邮箱选送,美术、书法作品通过邮寄方式选送,歌曲、微电影(微视频)作品通过邮寄并U盘方式选送。

(四)主办方享有选送作品版权,有权对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凡选送作品,均视为遵守活动规则和要求,因提交的作品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五、实施步骤

(一)广泛征集阶段(8月13日前)

各地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我和祖国共成长优秀文艺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组织文联、作协广泛发动本地文艺工作者(爱好者)创作生产、积极选送优秀作品。本地推选的优秀作品可适时在当地平台展示展播。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选送的中短篇小说、诗歌(新诗)、散文作品报省作协,文艺评论、美术、书法、摄影、歌曲、微电影(微视频)作品报省文联,各门类选送数量不限。各级党委宣传部和省直单位宣传部门要严格把好选送作品导向关、质量关。

(二)集中评审阶段(8月13日至8月31日)

省文联、省作协根据作品类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选送作品进行集中评审,推选200部(首)优秀作品。其中诗歌(新诗)作品推评40首,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各推评30幅,歌曲、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各推评20部(首)。中短篇小说、散文、文艺评论各推评10部。优秀作品集中整理报送省委宣传部备案。

(三)展示展播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入选作品名单将在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川报观察、四川观察、四川新闻网和现代艺术、当代文坛、四川文学、《星星》诗刊、四川文艺网、四川作家网等媒体(刊物)或平台公布,并以省文联、省作协名义颁发我和祖国共成长优秀文艺作品证书。部分优秀诗歌(新诗)类作品将选送参加四川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诗乐朗诵会活动。

《四川文学》集中刊登优秀散文、中短篇小说作品,《星星》诗刊集中刊登优秀诗歌(新诗)。《现代艺术》集中刊登优秀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当代文坛》或《四川文学》《现代艺术》刊登优秀文艺评论作品。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择机刊登优秀诗歌(新诗)、散文、中短篇小说、文艺评论、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四川广播电视台影视文艺频道集中展播优秀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四川广播电视台文艺频率集中展播优秀歌曲作品。川报观察、四川观察、四川新闻网开设我和祖国共成长优秀文艺作品展示展示专区(专栏),分类集中展示入选优秀作品。

附件:

参与“我和我的祖国共成长”优秀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作品报送信息表

作者单位

作者姓名

作品类别

作品题目

作者邮箱

作者电话

身份证号码

创作时间

创作说明






































填表说明:创作说明请务必提供对作品思想内容、艺术形式的简短介绍,同时可以交代创作经历、创作体会等。不超过500字;摄影作品必须提供拍摄地点。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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