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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院内各单位推荐候选老师参评四川大学2018-2019年度“十佳”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本文由  于 2019-04-22  发布在 通知公告 栏目中  浏览次数 

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十佳奖”实施办法》(川大人〔2010〕19号)《四川大学关于开展 “十佳”创先争优评选活动的决定》(川大校〔2010〕2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2019年度“十佳”奖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表彰项目为四川大学“十佳师德奖”“十佳教师传帮带奖”“十佳教师公共服务奖”“十佳青年教师教学奖”“十佳关爱学生教师奖”“十佳辅导员奖”“十佳管理服务奖”“十佳教学辅助人员奖”,各10名,全校共表彰100名。

2、各系根据相应项目要求可推荐1名作为候选人。

二、评选范围

学院在岗教职工。

、相关要求

1、各系对候选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工作作风等各方面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2、学院成立由教授委员会成员、教代会成员等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党政联席会根据评议结果进行推荐。

3、每一位教职工只能被推荐作为1个“十佳”奖项的候选人。

4、优先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教职工倾斜,原则上学校现任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参与本次“十佳”奖评选。

、具体申报条件、评选程序及办法

1、严格按照《四川大学关于开展“十佳”创先争优评选活动的决定》和《四川大学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十佳奖”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2、自荐人员请先将材料提交到各系,各系每个项目可推荐1名候选人,请在本周三(4月24日)下午5点请将《四川大学十佳奖推荐表》发到党政办邮箱(ysdzb@scu.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3、学院“十佳”推荐工作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党政联席会根据评议结果进行推荐

4、学院推荐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5、“十佳”奖各奖项推荐参评人员均需要在人事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具体流程为:

1被推荐人个人账号登陆→用户数据管理→奖励申报→相关奖项申报表→增加;

2被推荐人个人完成申报后下载“十佳奖推荐表”(主要先进事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外附页说明);

3单位管理员登录人事信息系统,在“分组数据审核中”填写单位党委(党总支)意见;

4下载后的“推荐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各相关奖项的牵头评选单位。




艺术学院

2019.4.22



      附件:四川大学十佳奖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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