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学院(医院)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川大委〔2019〕3号)精神,学院成立了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通过发布招聘公告、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述聘答辩,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面试投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4月17日讨论通过。现将艺术学院科级干部拟任人选公示如下:
陈晓霞,女,汉族,四川遂宁人,1986年6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艺术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科科长,拟任艺术学院党政办主任;
史秀川,女,汉族,河南南阳人,1969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90年7月1日参加工作,现任艺术学院教务科科长,拟任艺术学院教务科科长;
连超,男,汉族,山西长治人,1990年5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八级职员(2016年10月),现任艺术学院教务科干事,拟任艺术学院发展规划科科长;
陈镜竹,女,汉族,四川射洪人,1991年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思政教师(讲师),拟任艺术学院团委书记;
赵怡,女,汉族,山西太原人,1989年10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九级职员(2015年12月),拟任艺术学院党政办副主任。
教职工若有反映情况的,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学院党政办(电话:85998100,邮箱:ysdzb@scu.edu.cn)或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85991673)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相关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纪律,履行保密责任。
中共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