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CN 

首页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院聘科级干部选拔通知

本文由  于 2019-03-26  发布在 通知公告 栏目中  浏览次数 

为加快学院的“双一流”建设,充分释放和激发学院行政、思政及教辅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学院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院工作效能,结合学院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现将艺术学院院聘科级干部选拔通知如下

一、院聘科级机构设置与岗位数

1、党政办:设置副主任岗位(正科级)1个,负责财务、工会和离退休等工作。

2、学生科:设置科长岗位(正科级)1个,负责学生党建、就业、学生综合事务及学生日常管理。

3、实验室及资产管理办公室:设置科长岗位(正科级)1个,负责学院实验室建设、设施设备采购、物业资产修缮维护等工作。

4、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设置主任(正科级)1人,负责国际交流、外事工作等工作。

二、院聘科级干部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坚持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老实、公道正派,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能够全身心投入到管理工作中,求真务实,坚持原则,能够直面矛盾,善作为敢担当。

3.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4.执行能力强,顾全大局、心胸开阔、善于沟通,能团结带领科室同事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

5.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清正廉洁。

()基本资格

1.申报院聘科级岗位人员须是学院在职在岗编内人员。

2.新提任院聘科级干部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申报党务工作岗位的人员须为中共党员。

3.院聘副科级干部任职2年以上,方能申报正科级岗位。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的,可申报正科级岗位。助理制工作人员转为聘用制后方能申报科级岗位,博士学位获得者转为聘用制后可直接申报正科级岗位。

4.新提任科级干部,男同志应在50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继续担任职务的科级干部应能任满一届(4年)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同志应在56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51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6周岁。

6.本次院聘科级干部换届调整的年龄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8日。

三、 学院院聘科级干部选拔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选拔方式

竞争(聘)上岗

(二)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1. 3月25日发布招聘公告。

2. 3月25日-4月1日,个人申报。

申报者需填写《艺术学院科级干部申请表》(附件1)与《干部任免审批表》(附件2)。在4月1日上午10:00前将《艺术学院科级干部申请表》与《干部任免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sdzb@scu.edu.cn,并将纸质材料(含相应支撑材料)在交至艺术学院行政楼X2-1办公室。

3. 4月1日-3日,对申报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审核,就申报人员的党风廉洁情况听取学院纪委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听取申报人员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4. 4月4日确定答辩人员名单。

5. 4月9日述聘答辩。

6. 确定拟任人选。

7.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8. 学院发文任用。

联系人:陈晓霞 联系电话:028—85998100

附件1艺术学院院聘科级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2 干部任免审批表.doc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上一条:艺术研究新视野系列论坛第83期—— 当代篆书的学习创作与研究概览 下一条: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科级干部选拔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