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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征集推选活动的通知

本文由  于 2017-04-13  发布在 通知公告 栏目中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同志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根据学校《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我院结合艺术学科特点,决定于4月在全院师生中开展以党风廉政教育为主题的优秀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筑牢清正廉洁生命线——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政系列教育活动活动”

 

二、活动对象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全体师生

 

三、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作品分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表演艺术类4个大类。

 

1. 作品报送

收稿时间:即日起至201755

作品报送:

所有参赛作品需同时提交实物与电子档

 

实物递交地点: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岳阳;电话:85991687

电子档:请将作品照片、视频与报名表一同发送到1347668573@qq.com;文件名和邮件主题请保持一致,均为作者姓名+年级+专业+作品名称

 

2. 优秀作品评选

评审日期:201759日——2017511

 

3. 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展

本次展览将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实物展览和网络巡展

展览时间:5

 

四、作品要求

本次参展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且需紧扣主题,内容积极向上,不得出现引起观众身心不适的内容,作品中不能出现可能对观众造成伤害的材料。

 

1、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 53cm×76cm)。漫画作品为 16K 大小。

2)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 4 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 14 寸(约 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4)综合材料作品:作品内容紧扣活动主题,装置类体积不超过1立方米,作品不得出现对观众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材料和内容。

5)雕塑作品:雕塑作品不超过1立方米,对易碎、易坏的雕塑作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展出。

6)作品报送要求:书画摄影类自行装裱。绘画、书法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系、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种类、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等内容请标注在作品背面。版画作品按照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各类书画摄影类作品均需将作品报送到指定地点,并同时将作品的照片发送到1347668573@qq.com

2、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参加者除提交实物外还需提交 JPEG 格式、不小于 A1 尺寸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一个,电子文件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的电子文件应包含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作品照片。

   报送作品要求:艺术设计类要求报送作品原件,如果原件确实不方便送达,在征得比赛组织方同意的前提下,请将能反映作品情况的高精度写实照片发送到1347668573@qq.com

3、网络新媒体类作品的要求

    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 等。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微电影作品时间不超过 12 分钟,格式要求为 AVIMP4 FLVFLASH 动画作品一般要求 24 /秒,时间不超过 12 分钟,需上交 SWF 文件及相应的 FLA 源文件;漫画类作品可为单个或系列作品,系列漫画最多不超过 10 张,需上交 DPI 72A4 大小的 JPG格式预览图及源文件(PSDUI 等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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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报送要求:网络新媒体类作品需将含有作品电子版发送到1347668573@qq.com

4、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

 1 歌舞类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戏曲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作品报送要求:表演艺术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为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光盘需制作成DVD 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歌舞类、语言类和戏曲类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张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作者姓名。

 

以上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如需退还,请交作品时与岳阳老师(电话85991687)进行联系。学院对优秀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奖项设置

为鼓励师生踊跃参与,创作出更多优秀作品,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教师,对参赛的作品进行评审。

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学院将为作者颁发:特等奖、提名奖、优秀奖。

 

 

 2017bmb.docx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201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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