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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统一办理教师“公积金卡”,请各位老师勿必于 2008年 4月 25日前,将第二代新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复印于同一张 A4纸上)复印件两份交到学院财务室,并同时前来核对你的公积金信息,过时不候,若由于自身原因耽误办理,出现的任何关于个人公积金帐户问题,由个人负责。有何疑问,请咨询学院财务办公室,电话: 85991689。
特此通知。
艺术学院财务办公室
2008 年 4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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