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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

艺术学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的实施方案(试行)

本文由  于 2012-04-06  发布在 学习资料 栏目中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大学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具体方法》),推动艺术学院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学院稳定与发展,按照《实施纲要》和《具体方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加强思想政治、法规法纪及廉政教育,以预防为主,奠定廉政建设的坚实基础。

1、 在学院开展以理想信念、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法规法纪、思想道德、职业道德为基本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

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进行示范和警示教育,使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等问题,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在党组织生活中安排相关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党员的正气,促进学院廉政工作。

2、 加强以学院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

建立健全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以反腐倡廉为内容的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在本单位讲一次党风廉政内容的党课或专题学习报告。

学院班子成员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廉政述职。

对干部的教育应以权力观教育为核心内容,使学院班子成员、学院科(系、教研室)级干部正确认识手中权力,树立正确权力观,用好权力,增强拒腐防变、依法执政的能力。

3、 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培育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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