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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本文由  于 2012-05-03  发布在 学工动态 栏目中  浏览次数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特别提示:

    为便于及时办理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接转、党员材料归档工作,每年531日各党支部应截止发展当年和次年毕业的学生入党工作;各支部还应及时办完应转正党员的转正手续,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在610日前完成新党员入党、预备党员转正(延期、取消资格)的审批手续。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

阶段

工作内容

责任者

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团青年向党组织靠拢,挑选培养对象、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党支部

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半月内与其谈话;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两名正式党员(或一名正式党员和一名预备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

在条件具备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培养联系人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党支部

院党委

利用组织马列、党知识学习小组、党课、党的一些活动等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等方面的教育培养,交任务、压担子,在完成学习任务、科研、教学、社会工作等方面进行考察;

党支部

院党委

定期与申请人谈话,向支部汇报培养情况,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表》;

党支部

院党委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

团支部

学院分团委

入党积极分子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向党支部提出发展对象;

培养联系人

进行入:前短期集中培训;

校或院党校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形成书面材料),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

发外调函,政治审查,形成综合审查材料;

党支部

院党办

对发展对象进行10天的公示

党支部

院党办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全部入党材料报院党委审查,取得同意,即可发展;

党支部

阶段

工作内容

责任者

培养联系人作入党介绍人,或申请入党者约请入党介绍人,或由党组织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并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

申请人

党支部

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

支委会

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主要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

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情况、公示结果I

到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申请人对大会讨论意见表态;

形成支部大会决议草案;

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并将决议和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

支部大会

将全套材料上报院党委审批;

党支部

    审查全部入党材料,指定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将谈话情况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院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复查全套材料,逐个集体讨论、审议表决,做出决议后填入《入党志愿书》;

院党委

委员会

    填写《四川大学新发展党员名册》,连同全套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加盖“发展党员专用章”;

院党办

    填发“发展党员通知”,通知党支部及本人,张贴喜报进行公告;

院党办

   保存好整套入党材料;如学生在预备期未满时毕业离校,则在毕业前将材料装入其个人事档案;

党支部

院党办

阶段

工作内容

责任者

入党宣誓仪式:唱《国际歌》;致开会词; 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新党员代表发言,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

院党委

校党委

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分配工作任务(如指导马列党知识学习小组的活动、作培养联系工作、承担其他社会工作等),通过思想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再教育和考察。每季度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半年支部评议一次;

党支部

预备期满前后半个月内,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

提出能否转正意见;

培养联系人

    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预备期间的表现和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培养联系人、支委会介绍教育考察情况、公示结果;大会讨论发表意见;预备党员对大会讨论意见表态;形成支部大会决议草案;大会表决,形成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将材料上报院党委;

支部大会

    复查材料,集体讨论,表决后,将审批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写《四川大学党员转正名册》,连同全套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加盖专用章;填发“预备党员转正通知”,通知党支部及本人;

院党委

    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政审函调材料、《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党校培训总结表、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等归入本人档案。

院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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