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是按照专业设置的教学和科研管理的基层组织,属业务行政机构。系主任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任务是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带领本系老师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一、负责本系的政治、业务学习,主持本系会议,讨论研究本系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问题。对本系教师的政治思想、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组织本系教师执行(修改)教学计划、制定(修改)教学大纲、编写教案、选编教材。
三、每个月定期开展1-2次教研活动,进行教学内容、手段、方法等方面的教学研究。
四、负责组织本专业的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答辩、毕业作品展演等毕业生的相关工作。
五、负责对本专业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监控和管理,不定期的进行巡教和听课。
六、协助教务、学工部门进行学生的相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本系教师制定科研计划,开展科研工作,积级组织申报科研课题,检查课题的执行情况。负责本专业学术氛围的营造,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提高学术水平。
八、在完成本系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横向科研合作,关注本系教师的工作条件、福利待遇。
九、协助学院加强对本系教学用仪器设备、实验消耗器材、家具、教学经费的管理,审定并提出本系教学经费预算、仪器维修、实验室改造、设备购置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并经常进行检查和清理。
十、协助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本系教学工作的需要,积极引进高层次的师资人才;同时,加强现有青年教师的培养,拟定培训计划,提高他们的教学科研水平。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