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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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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四川大学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徐兰

201542,根据记录整理)

 

同志们:

我受学校党委委托,总结学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部署2015年任务。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2014年是学校全面提升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一年。学校党委、行政和纪委坚决贯彻中央、教育部党组和四川省委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中央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机关各职能部处和校内各二级单位党政班子共同努力,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落实“两个责任”,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初见成效

紧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学校党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分10批次,约谈全校86个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400余名领导干部明要求、下任务,签署履职承诺,传递责任和压力。机关各部处和校内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结合实际推动责任明细化、具体化,依据《四川大学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要点》,将18方面52项年度任务细化分解为690项具体工作,并落实到881个责任岗位,形成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

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学校出台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在校内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不愿腐”、“不能腐”机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意见的实施办法》,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廉政责任,正确履行职权;制定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实施意见和发挥纪委委员职能作用的实施办法,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能力。这些制度和举措为适应反腐倡廉建设新常态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严明党的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校党委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求全校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针对“七个有之”,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整改工作“两方案一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围绕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对整改涉及178个事项的进展情况开展跟踪复查;围绕学校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对全面提升学校治理能力涉及的七方面72项具体任务进行督查,坚决推进中央、教育部和学校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强化组织意识和组织纪律,各二级党委(总支)建立或完善贯彻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295项;组织部对398名中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汇总综合,严格执行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保管制度,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实施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学校各级党组织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聚焦“四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瞄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整改、建制度、立规矩。全校调整清理办公用房2385平米;成立学校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制定差旅、会议和培训费管理使用细则,强化公务支付管理,学校“三公”经费在2013年基础上又下降8.89%;巩固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专项治理成果,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和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集中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在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14人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累计金额58.62万元。全面实施机关管理人员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督,各职能部处简化优化各类审批程序和办事流程31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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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纪律审查,惩治腐败形成有力震慑

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2014年,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工作资源、人员力量向查信办案集中,坚持快查快结,持续加大信访举报直查直办、重点督办的力度。全年受理信访67件,同比上升59.5%,其中,中央巡视组、教育部纪检组及省纪委督办10件,经查核了结66件,给予党纪处分9人、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12人。对个别学院以横向科研课题方式运作培训项目经费等问题,责成相关单位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严肃处理了个别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利用二次分配权,不当划拨和违规使用专项经费,为个人及其科研团队谋取科研资源的问题。重点查办了在学校周边管理中,不正确履职,违规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租公房,严重损害学校利益及违规兼职取酬和附属医院医生违反职业道德,违规收受医药销售代表现金、礼品礼券,集体接受药品销售代表请吃的案件。转变纪律审查理念与方式。强化线索处置,全面梳理与排查2011年以来信访线索和案件查处情况,建立和完善问题线索数据库和台账管理,做到件件有落实。强化谈话函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廉政约谈40余人次,对12名党员领导干部函询提醒。此外,相关部门和学院还严肃处理了个别教师触犯师德师风底线的问题。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我们也注重保护和关心干部,切实保障党员权利,通过调查核实,为26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了事实。同时,严明办案纪律,依纪依法文明办案。2014年,通过查信办案为学校直接挽回经济损失230余万元。

(四)强化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不断规范

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了人事岗位管理,不断规范教师兼职及编制外用工。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教育部相关要求,制定招生管理制度6项,强化考试招生管理和监督。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经营性资产监管;加强公房管理和巡查,出具整改通知书30份,纠正违规使用行为。开展各类后勤服务项目日常抽查及专项检查99次。改革预算管理,加强经费执行进度考核与绩效评估,严肃财经纪律,对2起虚假报账行为进行通报处理。开展各类审计1167项,工程审减6,600.90万元,完成科研项目结题审签527项,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1项,启动5个单位干部任中审计试点,提出审计建议75条,编发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2期。对招生考试、财务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领域开展执法监察627人次。校内各单位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编制并对内公开权力事项2403个,明确岗位职责901个;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网站、校报校刊、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21249条。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开展“转作风、树新风”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各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活动472次,研工部、学工部和各学院开展大学生廉洁诚信文化创建活动220次。强化关键节点的警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在节日以及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短信、邮件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及重要工作提示6900余人次;在学生入学、入党、毕业等关键节点,举办廉洁教育系列讲座9场;针对高廉政风险岗位和人员,开展专题报告10余场。强化重点领域的法规制度教育,财务处开展财经政策宣讲16场,科研院、社科处对项目负责人、科研人员及科研经费管理服务人员开展政策宣讲及教育培训62次。继续推动廉政理论和实践研究,2014年全校立项2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市项目级1项。

在过去一年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按照 “三转”要求,全面清理并退出议事机构25个、监督监察事项44项,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查信办案、函询约谈等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初步实现从“面面俱到”向“术业专攻”转变、从“四面出击”向“重点突破”转变、从“过程监督”向“执纪问责”转变。我们坚持纪委全委会、附属医院纪委书记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纪检监察系统落实监督责任暨二级纪委书记工作培训;协调直属高校纪委第七片组及四川省高校纪检监察第一协作组32所高校,开展专项调研,提升工作格局和视野。坚持在查信办案等实务工作中磨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制定和完善校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分工联系各单位制度,改进工作作风;重申四川大学纪检监察干部“九讲”、“九不准”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纪律约束,纪检监察治理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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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一年的工作,在肯定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党中央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如,一些单位对主体责任的认识和落实还不到位,虽大部分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意识增强,但结合单位实际的办法举措不够多,压力向下延伸传导还不够,有效落实责任的工作平台还没有完全建立。对监督责任的把握和执行不平衡,存在纪检监察队伍人力、能力与执纪监督任务、责任不相适应的问题。纪律、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有的干部、教师党的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漠,不守纪律,不懂规矩;有的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执行纪律和制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

2015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以及教育系统、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的部署,坚决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以深化反腐倡廉及作风常态化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栈喽街醇臀试穑峋霾榇Ω馨讣ズ迷赐贩栏ぷ鳎平图旒嗖焯逯聘母铮π纬煞缜迤男T盎肪澈驼紊嫔罨酆细母铩⑷婕忧恳婪ㄖ涡!⑷婕忧康车慕ㄉ瑁贫J乱悼蒲Х⒄购腿瞬沤】党沙ぬ峁┯辛ΡVぁ;崆埃R?SPAN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weight: bold">印发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学校纪委协助党委将今年七个方面21项任务进行了分解,年度任务书一式三份已送达各单位。请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签订后,所在单位保存1份,2份返回学校纪委,1份由纪委办公室备案保存,另1份由我送达分管或联系相关单位的校领导。在此,我就今年要抓好的重点工作做一下布置。

(一)落实依纪依规从严治党新要求

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必须把严明纪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加强纪律教育为重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落实《四川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抓好以“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月活动,强化党的优良传统、政治规则、组织约束和工作习惯,努力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为党员干部和教师的自觉遵循及行为约束。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自觉担当起维护纪律、推进事业的责任,严格业务工作中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规党纪贯彻到政策制定、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中,把纪律规矩体现在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学校综合改革举措及年度重要任务落实的具体工作中。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即将出台的《高校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办法》,强化政治自觉,立正身、守纪律、讲规矩、拒腐蚀,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章,严守教育规矩、教学规矩、课堂规矩,把握教书育人的正确方向。

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纪律。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第23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党委宣传部牵头协调,社科处、教务处、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等责任部门和各学院共同参与,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规矩,完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管理办法。人事处、科研院、社科处、国际处等职能部门要按职责严把人才引进、学术交流、科研资助、项目培训中的纪律关,加强对涉外资金、涉外项目、涉外活动的审批监管,维护政治安全和教育纪律。

坚决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自觉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学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法规制度,推进以大学章程和学校综合改革方案为龙头的制度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及时完善落实举措;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紧扣重大决策、考试招生、科研管理、项目实施、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校属企业、学术学风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各职能部门要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规章制度草案廉洁性审查,切实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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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监督,从严管理干部。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把科学选拔任用干部和严格监督管理干部有机结合。在校院两级换届工作中,严守“四个坚持”,严肃用人纪律,实施选人用人工作纪实制度和倒查机制;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问题,整治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问题,匡正用人风纪;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维护政令畅通。要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抽查核实工作,加大对拟提拔干部、后备干部、关键岗位还将重用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核实力度;清理和规范领导干部兼职问题;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严格执行《四川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对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和学校利益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坚持正风肃纪常态化。学校各单位要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学校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保持常抓的韧劲和耐性,在坚持中见常态。校院两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紧抓住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借婚丧嫁娶大肆敛财等问题;紧盯作风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抓住教师节和中秋、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严肃查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和参加有失公允的学生及其家长的宴请问题;对发生严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不仅要曝光问题、惩处当事人,还要严肃问责,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坚持以制度建设促长效。学校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学校实际,按职责继续完善细化相关配套措施,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注重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及时将行之有效、较为成熟的做法,上升为规范,提升制度约束力;健全制度落实检查机制,采取集中联查、跟踪督办等方式推动制度落实,切实破解制度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坚持纠树并举倡新风。人事处、教务处牵头协调,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科研、社科、工会等部门协同配合,各学院共同参与,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弘扬立德树人师德风范,杜绝高校教师“7种禁止行为”,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按照教育部拟出台的《高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健全相关制度规定,使广大教师内心有尺度,行为有准则,讲课有纪律;科研院、社科处、研究生院等单位要根据教育部拟制定的《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修订完善学校的相关制度办法;坚决查处道德败坏、贪赃枉法、侵害学生的行为,净化教师队伍。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和各学院等各类办学实体要继续规范办学行为(通报某著名高校对汇丰商学院违规办班的处理案例),希望我校各办学实体务必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违规办学行为。财务审计和纪检监察要加大对教育乱收费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医管处要会同附属医院加强医疗行风建设督查,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德治礼序、校训校歌的教化作用,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内生活准则,增强自律意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中,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优良作风引领学风校风教风,形成激浊扬清的正能量。

(三)保持惩治腐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纪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紧密配合支持的办案工作机制,完善重大案件督办机制,探索加强与上级和地方检察院、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审计等部门有效合作方式和途径,提高纪律审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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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今年要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为。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违规选人用人、插手职称评定、考试招生、工程建设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违规领取薪酬的案件;严肃查处科研人员挪用、套取、贪污科研经费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企业改制稀释国有股份、侵吞国有资产、借权营生的案件;严肃查处招标采购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九不准”出台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创新纪律审查方式。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校院两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教育部拟制定的《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央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要求,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完善线索集中管理、集中排查、分层督办制度,加大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省纪委转来的信访督办件的查办力度。树立查处案件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的办案理念,快查快办,查清主要违纪事实,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按程序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强化案件的警示作用,要坚持以案说纪,加强案例剖析,充分发挥案件的震慑作用开展警示教育,落实《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三早”机制建设实施办法》,及时约谈、函询、诫勉,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教育挽救干部。

(四)强化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管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国资处要会同科产集团,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校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理顺产权关系,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和《直属高等学校校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开展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全面排查和专项自查;全面清理和严格禁止校内单位及教职工违规利用学校资源办企业,对已经存在的问题,界定国有产权,做好产权登记,保障国有权益,杜绝“一手办学、一手经商”。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科研院、社科处、财务处要按照教育部拟制定的贯彻《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实施办法和《关于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制定细化配套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激发创新活力;要会同各学院和科研单位深入开展科研政策培训和科研诚信教育,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科研人员法纪意识和对科研经费公共属性的认识。财务、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依纪依法处置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重点问题线索,对那些无视法纪,现仍在套取、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的,决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

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管理。招就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要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管理办法,制定符合国家政策的各类招生及转专业、保送研究生、研究生面试等工作的实施细则,维护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要加强对自主招生及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监管。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考试招生工作中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失职渎职问题。

加强审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审计处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办法,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财务处要推进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坚持财务年报向“双代会”公开的制度。要建立纪监审联查联办机制,严格审计责任追究,对任何以身试法,贪污挪用办学经费的,都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全面落实责任

去年,学校先后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纪检监察机构“三转”的两个实施办法,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清单”,今年要切实抓好落实。在此,我强调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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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明确落实主体责任的五项重点任务,认真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以实际行动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校院两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深化“三转”,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办案件、维护党员权益;要探索有效监督方式,通过会商、倒查、惩处、通报和监察建议强化监督责任落实,使监督成为“不敢腐”的利器。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破解主体责任落实层层递减难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做到对党风廉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报告;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科室)、联系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指导督促工作落实,推进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职能部门和业务管理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切实解决所在工作领域和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突出问题,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业务工作中。要切实贯彻执行责任分解、“签字背书”及约谈提醒制度,今年要在“两个责任”约谈覆盖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基础上,强化对领导干部点对点的有针对性的约谈,将约谈工作延伸到科、室、系、所的班子和干部,层层传导压力;完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定期报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等有效机制,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按照中央及教育部党组部署要求,学校将修订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方面配套制度,探索加强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延伸领导责任链条;坚持“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该抓不抓、该严不严、主体责任缺失的,要严肃追究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单位屡屡发生顶风违纪,出现窝案和重复性案件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今年第一期《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学习材料》以问责和责任追究为主题,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准确领会中央部署,清醒认识“问责”的严肃性,牢记责任,不辱使命,实打实将“两个责任” 履行到位。

全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进一步树立和增强主业意识,不断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按照党章要求,扛起监督职责,强化职业精神,不断提升推动科学发展、有效防止腐败、维护纪律、查信办案和执纪监督的能力;保持清正廉洁,守住政治底线,围绕线索管理、初查初核、立案调查、定性量纪、执行处分等关键环节,加强自身廉政风险防控,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未有穷期。我们要按照中央、教育部党组和学校党委要求,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断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政治生态,为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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